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冕宁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冕府办发〔2024〕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冕宁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冕宁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目录
1.总则 - 5 -
1.1编制目的 - 5 -
1.2编制依据 - 5 -
1.3适用范围 - 5 -
1.4 工作原则 - 5 -
1.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 6 -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 6 -
1.4.3多级联动、广泛参与 - 6 -
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 6 -
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组织体系 - 6 -
2.1.1 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 - 7 -
2.1.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 8 -
2.2乡镇(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 - 9 -
3.地震灾害分级应对 - 9 -
3.1 灾害分级 - 9 -
3.2 应对分级 - 9 -
3.3 响应分级 - 10 -
3.3.1一级响应 - 10 -
3.3.2二级响应 - 10 -
3.3.3响应级别调整 - 11 -
4. 运行机制 - 11 -
4.1 灾情信息获取 - 11 -
4.1.1 灾情信息获取方式 - 11 -
4.1.2 信息报告 - 12 -
4.2 先期处置 - 12 -
4.2.1 县级先期处置 - 13 -
4.3 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 13 -
4.3.1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 13 -
4.4 应急处置措施 - 15 -
4.4.1 指挥原则 - 15 -
4.5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 15 -
4.5.1 灾情研判 - 15 -
4.5.2 摸排情况 - 16 -
4.5.3 排危除险 - 16 -
4.5.4 抢救人员 - 17 -
4.5.5 转移安置 - 18 -
4.5.6 物资保障 - 18 -
4.5.7 卫生防疫 - 19 -
4.5.8 交通管控 - 19 -
4.5.9 交通保障 - 19 -
4.5.10 市政设施功能恢复 - 19 -
4.5.11 次生灾害监测与防治 - 19 -
4.5.12 社会力量动员和管理 - 19 -
4.5.13 安全管理 - 19 -
4.5.14 涉外事务管理 - 19 -
4.5.15 治安维稳 - 19 -
4.5.16 烈度调查和损失评估 - 19 -
4.5.17 生产生活恢复 - 19 -
4.6 二级响应 - 19 -
5.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 19 -
5.1 临震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 19 -
5.2 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 19 -
5.3 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 - 19 -
5.4 “三断一高一低”应急保障 - 19 -
5.4.1 交通保障 - 19 -
5.4.2 通信保障 - 19 -
5.4.3 电力保障 - 19 -
5.4.4 高海拔、低温应急保障 - 19 -
5.4.5 信息发布 - 19 -
5.4.5.1 信息发布途径 - 19 -
5.4.5.2 信息归口管理 - 19 -
5.4.5.3 新闻宣传管控 - 19 -
5.4.5.4 信息发布时限 - 19 -
5.4.6 舆论引导 - 19 -
5.4.6.1 密切关注 - 19 -
5.4.6.2 跟踪研判 - 19 -
5.4.6.3 妥善应对 - 19 -
5.4.7 地震应急工作保障 - 19 -
5.4.7.1 指挥部会议 - 19 -
5.4.7.2 应急值守 - 19 -
5.5 响应结束 - 19 -
5.6 恢复重建 - 19 -
5.6.1 善后处置 - 19 -
5.6.2 恢复重建规划 - 19 -
5.6.3 恢复重建实施 - 19 -
7.预案管理 - 19 -
7.1预案编制 - 19 -
7.2 宣传、演练 - 19 -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 19 -
8.附则 - 19 -
8.1责任与奖惩 - 19 -
8.2 监督检查 - 19 -
8.3 预案解释 - 19 -
8.4 定义与说明 - 19 -
8.5 预案实施 - 19 -
附件1 - 19 -
附件2 - 19 -
附件3 - 19 -
附件4 - 19 -
附件5 - 19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执行省、州防震减灾决策部署,结合冕宁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持续深入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凉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凉山州地震应急预案》《冕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县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同时适用于平时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准备及培训、演练等。
1.4 工作原则
1.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准备,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领导下,县政府统筹调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由县、乡镇(街道)依法分级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县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完善部门间、行业间、部门乡镇(街道)间的协作机制,强化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第一责任,形成抗震救灾整体合力。
1.4.3多级联动、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优化整合应急力量资源,发挥专家和技术队伍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数字赋能科技支撑,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震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组织体系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县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应急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第一响应主体,负责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对处置和重特大地震初期先期处置工作。
2.1.1 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
指挥长: 王 潇 县委书记、县长
第一副指挥长:刘 刚 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罗晓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 赵 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卢 华 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
孙龙旭 县委常委
陈 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程晓宇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耿德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徐学权 县政府副县长
陈明华 县政府副县长
邓邦菊 县政府副县长
曹 勇 县政府副县长
赵 雄 县政府副县长
吴 柯 县公安局政委
成员单位及负责人:
县委办潘诗茂、县政府办赵寒、县人武部张鹏、县委宣传部杨发超、县委统战部印绪梅、县总工会王评、团县委尹茜、县妇联马盈、县应急管理局袁斌、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陈庆林、县人防办陈伍且、县发改局严明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袁江、县公安局吴柯、县民政局黄东、县财政局王强、县自然资源局沈玉华、县司法局赵崇武、县信访局鲁永恕、县教育和体育局马光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嵩、县交通运输局张朝国、县水利局何廷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刘高、县卫生健康局王显恩、县医疗保障局李隆华、县统计局谢坤、冕宁生态环境局邱金宁、县农业农村局马泽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艺、县林业和草原局王文华、县气象局袁玉霞、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陈兆友、县城市管理局赵明海、县供销社秦建国、县武警中队丁雪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陈晓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李武宏、县交警大队朱勇、县红十字会罗珺、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陈再强、凉山供电公司国网周亮、西昌电力股份公司赖毅、四川安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王宗志、冕宁火车站程威、县汽车客运公司徐小平、中国铁塔冕宁分公司周铸、县电信分公司张正光、县移动分公司刘燕群、县联通分公司杨超、农行冕宁县支行陈荣、工商银行冕宁县支行包兵、四川银行冕宁支行马斌、中国银行冕宁支行唐荣豹、凉山州农村商业银行冕宁县支行廖光平、县自来水公司吴秀林等有关部门负责人,19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
2.1.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设副主任2名,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工作副局长或应急救援专职副指挥长、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2.2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同步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指挥长,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村社区支部书记、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乡镇(街道)学校校长、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等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群众安置组、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五个工作组,明确各组职能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3.地震灾害分级应对
3.1 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3.2 应对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层级响应原则。体现逐级提升响应、分级承担任务的要求。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州、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并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州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当地震灾害超出县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州、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必要时由省抗震办负责统一响应支援。
3.3 响应分级
县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
3.3.1一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县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
(1)县境内发生5.0级及以上地震,或周边地区发生6.0级及以上地震,灾情涉及两个县或超出应对能力的。
(2)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地震。
一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由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向社会公布。
3.3.2二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县级地震二级应急响应:
(1)县境内发生4.0-4.9级地震,或周边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
(2)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的地震。
二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由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向社会公布。
3.3.3响应级别调整
启动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由县抗震指办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构宣布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运行机制
4.1 灾情信息获取
4.1.1 灾情信息获取方式
灾情信息获取方式主要包括部门信息报送、末端信息直报、前突侦察等。
(1)部门信息报送。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以电子政务内(外)网公文交换、视频调度、电话、传真等多种形式报送灾情信息。
(2)末端信息直报。
在三断情况下,通过卫星电话、无线电等方式直报,以及其他一切能利用的通讯手段。
(3)前突侦察。
在道路、通信、电力等中断的极端情况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指派灾情速报员、轻骑兵等通过徒步、摩托化等方式进入重灾区获取灾情信息,使用一切能利用的手段上报灾情。
4.1.2 信息报告
(1)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快速收集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源深度等参数,通报各有关部门。
(2)有感以上乡镇(街道)原则上10分钟之内将震感和目视情况电话报告县应急管理局,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受灾情况,并持续上报震情灾情。
(3)县应急管理局原则上10分钟之内将震感、目视情况及已收到震情和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辖内灾情速报员、轻骑兵等核实受灾情况,并持续上报震情灾情。
(4)县委、县政府原则上10分钟之内将震感、目视情况及已收到震情和灾情电话报告州委、州政府。
4.2 先期处置
4.2.1 乡镇先期处置
各乡镇(街道)迅速发动本地干部群众开展灾情收集,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对交通干道进行临时交通管控;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至安全地带;调集本地救灾物资,设置临时救灾物资库,准备接收、调配救援救灾物资;做好前来开展支援活动的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群团组织和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工作。
4.2.1 县级先期处置
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迅速对地震影响进行评估,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立即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震情、预估烈度、灾情初步判断意见,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冕宁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及时收集灾情信息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迅速汇总灾情,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并按规定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应急响应建议。集结抢险救援队伍,调集本地救灾物资,组织支援力量进入备战状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按照职能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向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红军广场)报告工作进展,联合指挥部副指挥长、各组组长副组长立即前往红军广场指挥部集中。
4.3 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4.3.1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县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根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赶往红军广场,联合指挥部进入战时响应状态,由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紧急会议进行震情研判,启动抢险救灾,成立前线指挥部和工作组,12个工作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主要工作是:
(1)县指挥部及时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视情请求州委州政府给予援助。
(2)总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震后第一时间在红军广场召开县指挥部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前往红军广场参加指挥部会议,了解灾情、社情和救灾需求,宣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调动抢险救援力量,指导县减灾委员会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3)前方指挥长靠前指挥,实时组织抗震救灾工作,组织相关工作组分赴重点受灾区域开展抢险救援。
(4)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灾情排查和救援救灾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守。
(5)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组织力量对灾区加强监测,及时通报地震数据。
(6)在红军广场组建县后方指挥部(由县人防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搭建),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到指挥部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7)县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8)县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抗震救灾工作简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震后适时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并持续动态召开,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报道。
4.4 应急处置措施
4.4.1 指挥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地震现场所有抢险救援力量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最高级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坚持逐级指挥。各部门、单位、队伍等按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分头、分级实施具体指挥。
(3)坚持属地指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属地指挥职责。支援队伍到达现场后,须向政府报到,在具体抢险救援工作中服从安排。
(4)坚持专业指挥。在各行业专项抢险救援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指挥意见,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行动。各类专家组向指挥部提供专业指挥决策支撑。
4.5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4.5.1 灾情研判
(1)利用无人机空中侦查和地面勘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运用综合监测手段和模拟系统快速评估受灾情况。
(2)了解电力、通信受损影响范围和实时人口分布,研判灾情分布范围和重点区域,研判救援行动开展的核心节点任务。重点关注“信息孤岛”灾情情况。
(3)实时跟踪地震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地震宏观微观异常现象,及时接收上级预报预警。
(4)分析评估事件处置对力量、资源、技术、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研判应急处置的交通、通信、电力保障等主要任务,以及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需求,救援队伍行进、部署的主要方向,急需开展抢险救援的重要设施、重点区域等。
(5)评估应急处置工作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6)其他需要研判的事项。
4.5.2 摸排情况
迅速组织各级干部开展受灾情况摸排,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救灾信息报送渠道。
(1)死亡、受伤、失联、受困、受威胁等人员情况。
(2)民居、学校、厂矿等各类建筑物倒塌、受损情况,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和通信设施损毁情况和影响范围。
(3)震后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等次生灾害及隐患情况。
(4)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种力量、资源等情况。
(5)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其他需要摸排的情况。
4.5.3 排危除险
(1)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处置原则。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在具备充分条件和做好各项准备的情况下,安全彻底排除险情。
(2)迅速对灾区建筑安全性开展拉网式评估,对已经严重受损并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及时组织拆除,防止建筑倒塌对人员的二次伤害。
(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煤矿、非煤矿山、工矿企业及可能产生次生灾害事件的排危除险,应充分利用工艺处置措施,确保科学、高效、安全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军工科研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对水库、堤坝、闸站等开展险情排查,优先对 “头顶水库”进行评估和除险,必要时组织人员转移。
4.5.4 抢救人员
(1)搜索营救。在提防余震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消防救援、安全生产、民间救援和医疗救护等具备专业救援能力的队伍,第一时间搜索失联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2)医疗救援。迅速协调最优医疗资源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建立必要的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4.5.5 转移安置
(1)疏散转移。迅速组织各方力量,有序、高效、安全地将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加强被疏散转移的人员管理。
(2)临时安置。及时组织受灾和受威胁群众转移至常备安置点,鼓励群众投亲靠友。制定安置扶持政策,组织临时救助工作。
(3)安置保障。及时保障安置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做好物资分发和临时保管工作。对集中安置点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对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在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设置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应急广播、应急供电、应急通信、应急供水、垃圾处理、生活排污等功能区。做好安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长六员”(一长即安置点点长,六员为工作员、监测员、防灾员、保洁员、安监员和防疫员),确保受灾群众“五有”(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医疗服务),提高安置点“三防”(防疫、防火、防地灾)能力和水平。
(4)善后安抚。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
4.5.6 物资保障
(1)启动救助。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启用设置的财政预备金、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必要时依法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等。
(2)统筹接收。在灾区外围及时设立救灾物资集中接收点(库),集中查验、装卸各类救灾物资,严格出入库管理和物资运输制度,严格管控企业、个人定向捐赠行为,严禁非特殊、非紧急物资未经查验直接运抵灾区。
(3)物资管理。所有接收和下拨救灾物资登记造册,建立救灾物资接收、发放台账,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做到来有明细,去有登记,随时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4)监测物价。监测灾区物价和供给,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稳定灾区市场秩序。
(5)及时配发。优先解决72小时内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筹调运送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折叠床、移动厕所等各类生活物资和设备,逐乡、逐村、逐点按需集中发放救灾物资,条件允许情况下在灾区外围设置多个救灾物资物流仓,通过物流配送方式按需精准配送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6)燃油保障。统筹协调成品油存储、运输、销售等企事业单位做好成品油调拨及保供工作,优先保障军队、政府、医疗、抢险救援等油料供应。
4.5.7 卫生防疫
(1)防疫消杀。及时组织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卫生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各类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2)卫生监测。对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和药品开展监测、巡查和监督,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3)卫生处置。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排污排泄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4.5.8 交通管控
(1)划定管控区域。以震中为核心,从内而外划定合理、足够的管制和警戒区域。原则上对地震预估烈度Ⅷ(8)度以上范围规定为交通管制区,明确交通通行具体和统一标识,48小时内保障救援队伍和机械优先通行,未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允许,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交通管制区,严控高危区域抢险作业人员数量;地震预估烈度Ⅶ(7)度范围规定为交通限制区,严格限制交通流量;地震预估烈度Ⅵ(6)度范围规定为交通缓冲区,引导各类车辆通行或绕行。启用重灾区直升机起降场地,严格管控直升机起降空域其他飞行器活动。
(2)交通秩序管控。联系省交通运输部门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邻近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交通分流引导,确保支援队伍、物资等顺利抵达。交通运输和交警部门要组织加强事件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确保指挥、救援、抢险、医疗救治、物资运输等专用车辆通行,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为应急处置创造有利条件。在灾区外围设置外援救援力量调遣指挥部,按需派出救援力量选择可行进道路和方式有序进入灾区作业。
4.5.9 交通保障
(1)交通清障。及时对灾区道路进行必要的清障作业,优先疏通主要交通干道,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必要时组织开辟水路通道。
(2)组织运力。紧急调拨、租赁、征用各类运输工具。综合调配运力,确保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医疗人员、受灾群众、危重伤员和救灾物资及时进出灾区。交通中断区域,充分考虑水上交通、摩托车、马队等特殊交通方式。
(3)抢通保通。组织抢险抢修队伍赶赴灾区,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抢通保通灾区运输线路。
4.5.10 市政设施功能恢复
(1)应急供电。电力企业迅速架设应急供电系统,重点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救援行动以及临时安置场所等电力保障。
(2)应急供水。水利、供排水等部门组织调集供水车等,优先确保受灾群众安置需要。
(3)抢险保通。组织相关企业抢修供电、通信、供水、排污、供气、广播电视、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灾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优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各级指挥场所工作需要和各抢险救援队伍营地工作生活需要。
4.5.11 次生灾害监测与防治
(1)余震监测。加强余震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震情变化。
(2)气象监测。加强天气监测,密切关注灾区气温、降水、风速等变化,为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安置提供信息服务。
(3)环境监测。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污染危害暂不能消除的,及时评估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持续开展动态监视跟踪工作。
(4)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暂不能消除的,及时设立警示标志,组织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并持续开展动态监视跟踪工作。
4.5.12 社会力量动员和管理
(1)社会力量动员。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动员令,组织动员各界群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登记服务站。在灾区现场和邻近区域设立统一规范的登记服务站(点),管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申报、派遣等服务工作。
(3)志愿服务调配。视情况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加受灾群众安置、物资保障等抗震救灾工作。
(4)信息共享。及时向各群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共享震情、灾情信息,搜集已掌握各类信息,向指挥部提供相关决策意见。
4.5.13 安全管理
(1)风险评估。救援行动过程中,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充分收集灾情、环境、气象等信息,针对队伍行进、作业条件、救援流程、风险因素等环节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安全评估。
(2)统一指挥。所有救援行动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序行动、确保安全。
(3)应急避险。各类倒塌建筑物和次生灾害应急处置中,均应制定具体点位的应急避险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按照预案迅速、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
(4)安全熔断。当现场处置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受威胁人员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非必要人员伤亡。
(5)治安保卫。依法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4.5.14 涉外事务管理
(1)国(境)外人员。妥善转移安置在灾区生活、旅游、学习等国(境)外人员,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2)国(境)外媒体。做好国(境)外新闻媒体采访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做好国(境)外媒体人员的行动向导、语言翻译、安全防护等。
(3)国(境)外队伍。根据安排组织协调国(境)外救援队在灾区开展救援行动,并主动帮助做好行动向导、后勤保障、语言翻译等。
(4)国(境)外物资。做好国(境)外捐赠物资款项的接收和管理,按规定做好相关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
4.5.15 治安维稳
(1)社会治安维稳。依法从严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
(2)重要单位安保。对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文物保护、避难和临时安置点等加强警戒,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
(3)矛盾纠纷化解。动员各级党员干部走进街道、社区、安置点,与受灾群众站在一起、苦在一起、干在一起,重点关注受灾群众安置、物资分发、物资征用、危险建筑物拆除、遇难者善后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限时化解、化小化了。
4.5.16 烈度调查和损失评估
(1)损失调查。积极配合国家地震烈度调查和损失评估队伍在灾区开展工作,并主动提供道路指引、语言翻译、后勤保障等服务,实时跟踪反馈烈度调查、损失评估等工作进展。
(2)地震科考。积极配合各类组织和专家团队在灾区开展发震构造、工程结构、地震地质和社会影响等调查和研究,并在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4.5.17 生产生活恢复
(1)生活恢复。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修复进度,尽快恢复基本公共服务。紧密对接群众需求,从群众所需所盼着手,关注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等群众生活。监测灾区物价和供给,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恢复灾区正常市场供应,稳定灾区生活秩序。
(2)复工复产。积极支持修复重建生产场所和建筑设施、维修生产设备、重建和改造农贸商贸市场等,开展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协调保险理赔等,必要时,开展代偿补偿、减免房租、减免税费、贴息贷款等形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复学复课。尽快组织校舍安全鉴定及维修加固,通过板房学校、帐篷学校、网络教学等方式积极组织复学复课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异地复课工作。
4.6 二级响应
启动二级响应流程及应急处置参照一级响应执行。
5.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5.1 临震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临震事件是指省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未来3个月内可能在我县境内或周边地区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人民政府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地震事件。
省政府发布地震短临预报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负责震情跟踪监视,落实地震异常,及时报告震情趋势研判意见。
(2)县政府在上级指导下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并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防范准备,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3)各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可能即将受到的地震影响进行评估,对重要场所、重点地段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区域制定相应对策,采取准备措施。
(4)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处置结束:
(1)当省地震局对预报区作出未来一段时期内无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的趋势判断意见后,省政府发布终止临震应急公告后,县政府发布终止临震应急公告。
(2)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县人民政府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 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强有感地震事件指发生在县内有明显震感,无明显破坏,但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其他地区4.5级以下)。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内的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导当地政府应对处置,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县应急管理局迅速了解当地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2)县防震减灾中心负责加强震情监视,判断震情趋势并及时通报。
(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3 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
地震谣传事件是指出现在我县及周边地区,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地震谣言事件。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内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地震谣传事件发生后,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县长迅速组织县委宣传部、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文广新体旅局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澄清事实,尽快平息地震谣传,严防事态扩大。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汇报。
(2)如果地震谣传扩散迅速,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应立即会同新闻、宣传、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赴地震谣传影响地区,指导和帮助当地乡镇(街道)迅速平息地震谣传。公安部门应严肃追查谣传来源,依法处理谣传散布者,全力阻止谣传扩散。
5.4 “三断一高一低”应急保障
针对震后交通、通信、电力“三断”情况,并暂时无法恢复,组织开展“三断”情况下的应急保障。
5.4.1 交通保障
(1)陆路突入任务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全力疏通道路,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突击队、轻骑兵等采取步行、摩托车、马队等方式向重灾区开进。
(2)水路突入任务区:根据江河流域水文条件,调集船只等措施开辟水上“生命通道”,组织投送救援力量。
(3)空投空降任务区:请求上级部门协调解放军和通航企业力量,利用已有停机坪或开辟直升机临时起降场,根据天气条件和地形情况将抢险救援人员、工程技术专家及急需的救灾器材物资运往“孤岛”地区。
5.4.2 通信保障
(1)保障超级基站运行。全力保障已建成超级基站运行,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人员的通信需求。
(2)指挥机关指挥调度通信保障。调集电信公司通讯保障车或协调基础运营商组装指挥中心通信系统、临时通信线路保障基本通信需求。
(3)通信网络拥塞应急保障。强化网络话务流量和流向监控,开展有效话务控制,保证通信网络一定话务处理能力。
(4)救援队伍通信保障。各级抢险救援力量尽力开展通信自我保障,通过无线电保障救援人员间的通信联络,通过卫星电话保障救援队伍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5)抗震救灾指挥调度通信保障。对外应急通信采用临时公网、短波电台、卫星通信等方式保障信息上报和接听指令。县应急管理局利用省级配发通信装备构建对外联通网络,提供县级指挥部使用。
(6)无线电通信保障。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配发无线对讲设备和充电设备至成员单位,保障县内区域通信需求。
5.4.3 电力保障
(1)指挥电力保障。调集应急发电车、帐篷灯、高机动塔灯等,保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等供电保障。
(2)安置点电力保障。调集一定数量应急发电机提供应急电源,帐篷灯或户外应急照明灯方式解决照明问题。
(3)抢险救援作业电力保障。各级抢险救援力量尽力开展电力自我保障。
(4)重点目标电力保障。提供必要的应急供电设施设备,根据实际供电需求向医疗救护、指挥调度、灾害监测、通信保障等重点单位和重要目标提供应急供电。
5.4.4 高海拔、低温应急保障
(1)房屋建筑和避险安置点安全保障。加强对农户房屋建筑和安置点建设设施以及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
(2)应急保暖物资保障。合理采购和前置棉衣、棉被等防寒保暖物资,特别加强对老人、小孩棉衣、棉被等物资的贮备。合理储备柴火、取暖设施设备和必要食品、药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大棚、彩条棚、草棚等做好基本的防寒防冻工作;
(3)严防火灾事故。做好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监管,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严防因用电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采取多种措施,消除主要干道冰雪危害,加强出入车辆管控,保证生命救援通道随时畅通。
(5)强化气象服务。随时加强气象观测,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发出相应的预警。
5.4.5 信息发布
5.4.5.1 信息发布途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
5.4.5.2 信息归口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并同步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的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处置情况等各种信息要经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核实,统一口径。
5.4.5.3 新闻宣传管控
未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允许,严禁任何新闻记者、自媒体等在没有专业人员保护的情况下进入管控核心区域采访报道和采集影像资料,以避免余震和次生灾害导致意外伤亡。
5.4.5.4 信息发布时限
0—2小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在震后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地震信息、人员伤亡、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初步措施及进展等基本情况。
2—24小时,发布事件最新处置进展,包括组织指挥情况、人员搜救情况、群众转移疏散、排危除险等情况以及提醒群众的注意事项。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救援进展、人员伤亡情况、伤员救治情况、救灾物资保障等。
24小时以后,每日定时持续发布救援工作进展信息,在救援行动取得关键进展,事态发生重大变化等关键节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工作进展全面发布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受灾群众安置等情况。
5.4.6 舆论引导
5.4.6.1 密切关注
密切关注涉震网络舆情发展变化,组织加强对网站、论坛、新闻跟帖、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的信息监看,及时准确掌握舆论热点。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时刻关注受灾群众情绪,了解群众需求,并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5.4.6.2 跟踪研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新闻舆情组及时会商研判,分析舆情走势,发现重大舆情或隐患及时报告。
5.4.6.3 妥善应对
及时发现负面报道、主动组织妥善应对。明确舆情应对总体基调,加大正面报道力度,精心策划、主动有效设置报道主题,形成正面舆论氛围。有针对性地回应公众关注的话题和舆论质疑,并适时开展舆情导控。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失实、煽动性、敏感信息等行为。
5.4.7 地震应急工作保障
5.4.7.1 指挥部会议
指挥部紧急会议: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县领导主持召集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布置抗震救灾工作。
指挥部工作会议:根据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的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例会:应急响应期间,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每日19:00(特殊情况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执行)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汇报总结当日工作进展,安排部署次日主要任务。
5.4.7.2 应急值守
县级地震灾害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5.5 响应结束
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启动响应指挥机构发布响应结束通知后,工作重点转到灾后恢复重建。
5.6 恢复重建
5.6.1 善后处置
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地震灾害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地震灾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6.2 恢复重建规划
一级和二级响应结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组织申报本地区灾后恢复重建计划。三级响应结束后,在县委、县政府指导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地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5.6.3 恢复重建实施
县级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提出需要上级层面援助事项,由有关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县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预案管理
7.1预案编制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县地震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适时组织修订和完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库、电站、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各类园区管委会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或在综合性应急预案中明确地震应急相关工作内容。重大活动组织方应当在活动应急预案中明确地震应急内容。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任务清单等支撑性文件。
7.2 宣传、演练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组织,应积极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科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县级地震应急演练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参与。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2次桌面推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每季度组织开展1 次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人员疏散演练,交通、卫健、电力、通讯等行业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业应急处置保障演练,各类学校应当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开展每周一跑人员避险演练,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在抗震救灾演练或突发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后对本预案执行情况开展评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等针对本预案可以随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当出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情形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开展预案修订。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公民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况给予补助。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 监督检查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地震应急准备,推动应急措施准备到位。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定义与说明
本预案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冕宁县地震应急预案》(冕府发〔2022〕1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地震灾害分级一览表
灾害分级 | 初判指标 | 造成人员 死亡(含失踪)数量 | 经济损失 | |
县境内 | 周边地区 |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7.0级以上 | 7.5级以上 | 300人以上 | 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 |
重大地震灾害 | 6.0—6.9级 | 7.0—7.4级 | 50~299人 | 造成严重 经济损失 |
较大地震灾害 | 5.0—5.9级 | 6.0—6.9级 | 10~49人 | 造成较重 经济损失 |
一般地震灾害 | 4.0—4.9级 | 5.0—5.9级 | 10人以下 | 造成一定 经济损失 |
附件2
冕宁县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级一览表
初判指标 | 应急处置 | ||||
死亡人数(含失踪) | 发生在县域范围内地震震级 | 发生在周边其他区县地震震级 | 其他 | 响应 级别 | 应急应对领导机构 |
3人及 以上 | 5.0级以上 | 6.0级以上 | 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地震。灾情超出本县应对能力、震情敏感复杂或发生在重要时段的地震灾害 | 一级 响应 | 县委书记、县长 |
3人以下 | 4.0~4.9级 | 5.0~5.9级 | 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地震。 | 二级 响应 | 参照一级响应 |
附件3
XX·XX(日期)冕宁县XX级地震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架构
指挥长: 王 潇 县委书记、县长
第一副指挥长:刘 刚 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罗晓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 赵 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卢 华 县委常委、县统战部部长
孙龙旭 县委常委
陈 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程晓宇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耿德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徐学权 县政府副县长
陈明华 县政府副县长
邓邦菊 县政府副县长
曹 勇 县政府副县长
赵 雄 县政府副县长
吴 柯 县公安局政委
成员单位及负责人:
县委办潘诗茂、县政府办赵寒、县人武部张鹏、县委宣传部杨发超、县委统战部印绪梅、县总工会王评、团县委尹茜、县妇联马盈、县应急管理局袁斌、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陈庆林、县人防办陈伍且、县发改局严明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袁江、县公安局吴柯、县民政局黄东、县财政局王强、县自然资源局沈玉华、县司法局赵崇武、县信访局鲁永恕、县教育和体育局马光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嵩、县交通运输局张朝国、县水利局何廷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刘高、县卫生健康局王显恩、县医疗保障局李隆华、县统计局谢坤、冕宁生态环境局邱金宁、县农业农村局马泽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艺、县林业和草原局王文华、县气象局袁玉霞、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陈兆友、县城市管理局赵明海、县供销社秦建国、县武警中队丁雪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陈晓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李武宏、县交警大队朱勇、县红十字会罗珺、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陈再强、凉山供电公司国网周亮、西昌电力股份公司赖毅、四川安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王宗志、冕宁火车站程威、县汽车客运公司徐小平、中国铁塔冕宁分公司周铸、县电信分公司张正光、县移动分公司刘燕群、县联通分公司杨超、农行冕宁县支行陈荣、工商银行冕宁县支行包兵、四川银行冕宁支行马斌、中国银行冕宁支行唐荣豹、凉山州农村商业银行冕宁县支行廖光平、县自来水公司吴秀林等有关部门负责人,19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二、 专项工作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临时设立相应工作组,并根据实际增减、合并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响应等级分别由县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刚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孙龙旭 县委常委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委办潘诗茂、县政府办赵寒、应急管理局袁斌、曹雪梅、吴定有、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刘娟、县人防办陈伍且、县发展和改革局鲁雅莉、县交通运输局邱茂荣、县卫生健康局王显恩、县委宣传部杨发超、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袁江、县公安局马金柱、团县委尹茜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各专项工作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抗震救灾资金保障工作;负责与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技术保障组
组 长:陈明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庆林 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卢福昌、县自然资源局沈玉华、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李家国、冕宁生态环境局邱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天明、县水利局何廷刚、县林业和草原局王文华、县气象局袁玉霞、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杨建生、王路茜
主要职责:负责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工作;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开展震后数据服务技术支撑工作;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开展灾区危化品设施、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检查与防控;开展灾区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监测,做好次生生态环境事件的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对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排查、应急监测、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县(内)外有关监测研判、技术支撑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抢险救援组
组 长:罗晓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程晓宇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徐学权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张鹏、县公安局马金柱、武警冕宁中队许磊、县应急管理局张朝驰、县消防救援大队李武宏、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陈晓峰、安能救援驻冕大队肖迪
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负责地震引发的火灾、地质灾害、矿区坍塌滑坡、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抢险救援;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筹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派遣、管理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驻冕部队和县内外有关抢险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 群众安置与物资保障组
组 长:赵 雄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邦菊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陈兴华、徐箭霄、县发展和改革局鲁雅丽、县委统战部朱丛虎、县民政局黄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刘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肖志、县自然资源局刘兆明、团县委李伍沙、县财政局王强、冕宁生态环境局游贤琼。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调集、征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负责国家下拨的各类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管理、调运、发放工作;指导各地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直升飞机停机坪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负责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的隐患评估工作;负责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污染危害分析研判、处置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指导灾区协调处理安置工作中的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宗教团体参与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景区内游客和旅游团队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工作;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向社会发布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及接受救灾捐赠公告,接收和发放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医疗卫生防疫组
组 长:曹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显恩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李剑成、县农业农村局贾茂昌、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隆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开洪、县医保局李隆华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医疗救治防疫应急救援方案,组织调配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装备;配合开展生命救援工作,对灾区伤病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护,负责伤员转移、接收、救治;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重点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对灾区死亡人员尸体和死亡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灾后群众心理干预服务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负责外援医疗机构和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和接收医疗物资捐赠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 长:陈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朝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 勇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李兆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冯波、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陈再强、冕宁县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徐小平、冕宁火车站程威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备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开辟应急救援专用通道,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外的交通工程抢险队伍和交通运输队伍;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 治安维稳组
组 长:赵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吴柯 县公安局政委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陈策手、县委政法委吉文富、县司法局赵崇武、县信访局鲁永恕、武警冕宁中队丁雪高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灾区指挥场所、医疗救治场所、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应急避难和临时安置等重要场所的安保工作,必要时组织重要目标临时转移、搬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核实并统计死亡(失联)人员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要素供应保障组
组 长:木呷杰布 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袁 江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严明远 县发改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陈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袁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圣文、县水利局刘刚、县城市管理局杨勇、四川安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王宗志、国网凉山供电公司周亮、西昌电力股份公司赖毅、中国电信冕宁分公司张正光、中国移动冕宁分公司刘燕群、中国联通冕宁分公司杨超、铁塔冕宁分公司周铸、冕宁自来水公司吴秀林、农行冕宁县支行陈荣、工商银行冕宁县支行包兵、四川银行冕宁支行马斌、中国银行冕宁支行唐荣豹、凉山州农村商业银行冕宁县支行廖光平、中国人寿保险冕宁分公司李贵刚、中国人民保险冕宁分公司杨茂洁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通讯、供电、供水、供气、防洪、广播电视和金融服务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气、成品油、移动公厕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负责外援要素供应保障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灾害损失评估组
组 长:邓邦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雄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王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熊承春、县统计局谢坤、县城市管理局袁庆元、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李家国、县自然资源局孙宗明、县交通运输局王俊、县水利局赵泽生、县农业农村局郑强、县教育和体育局马光明、县卫生健康局邓宗发、县财政局金洪键、县林业和草原局潘勇、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邓方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震灾害灾情调查和损失评估,负责灾害损失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负责外援灾损评估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社会管理服务组
组 长:卢 华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印绪梅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尹 茜 团县委书记
牵头单位:团县委
成员单位:团县委李伍沙、县妇联罗秀琼、县总工会杨文莲、县红十字会罗珺、县委统战部沈建勇、县民政局欧阳琪
主要职责:负责整合群团组织力量,做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有序配合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物资运输配发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负责遇难人员及孤、残人员的善后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宣传报道及涉外事务组
组 长:耿德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杨发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杨发超、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陈兆友、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刘高、县委网信办覃勇、政府信息办朱芳、县公安局武开胜
主要职责:
负责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群众的防震减灾、卫生防疫、地震次生灾害防范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工作;负责灾区县内外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转移和通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捐赠款物的对接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恢复重建组
组 长:罗晓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徐学权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王强、县发改局严明远、县经济作息化和科技局袁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嵩、县自然资源局沈玉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开洪、县农业农村局马泽古、县教育和体育局马光明、县卫生健康局王显恩、县林业和草原局王文华、县应急管理局袁斌、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陈庆林、县民政局黄东、县城市管理局赵明海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协调恢复重建项目的申报、立项、土地的调整和征用等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负责全县国有资产清理、管理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城乡、学校、医院恢复重建,负责工矿、商贸、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等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排危除险;负责各类公共设施的安全性鉴定,负责各类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监督、审计工作。
附件4
冕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高质量完成。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负责承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县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协调驻冕部队和国家、省、州驻冕单位参与全县抗震救灾工作;负责与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救援队伍的接洽、协调和安排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政府信息办):负责牵头组建宣传报道与外事协调组;组织协调全县地震灾害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指导受影响地区和部门做好地震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负责灾区国(境)内外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做好抗震救灾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和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组建灾后重建组;配合做好全县电力、成品油、天然气应急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恢复重建项目的立项和资金申报等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市场预警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按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和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组建要素保障组;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抗震救灾中无线电频率的安全保障;参与组织并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协调国防科工力量开展震区灾情侦查、航空应急测绘等工作;负责全县工矿企业、危化品、油气管线、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等设施设备的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灾区通信和电力组网、设施恢复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各类学校学生伤亡信息。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负责组织灾后临时教学点和复课复学工作;负责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灾害损失统计、排危、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地震灾害后涉及民族、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助地震灾害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地震灾后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人士、台胞、侨胞的饮食、丧葬等服务保障及社会稳定工作;协助抢险救援队伍在民族聚居地区、宗教场所开展救援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建治安维稳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10”系统救助接报信息;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地震救援救助工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银行、金库、拘留所、戒毒所等重点目标的保护和监管工作;负责遇难人员身份进行鉴定;负责组织维护地震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规违法人员;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灾、救援物资运输畅通。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震后涉及民政机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负责遇难人员及孤、残人员等善后相关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负责灾区防震减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普及;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农行冕宁县支行、工商银行冕宁县支行、凉山州商业银行冕宁支行、中国银行冕宁支行、凉山州农村商业银行冕宁县支行、中国人寿保险冕宁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冕宁分公司):负责落实县级救灾经费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向中央、省、州财政申请地震救援和救灾专项资金;负责资金分配及拨付、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各相关部门国有资产的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组织灾区国有资产的清理、管理及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提供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资料,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协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地理信息和应急测绘方面的支持;负责做好临时(永久)安置点的规划选址和安全评估工作;负责恢复重建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土地的调整及征用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冕宁生态环境局: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安全隐患排查、污染危害分析研判;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灾区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监测,做好次生生态环境事件的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评估、应急加固、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建筑结构专家、施工队伍参与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和力量搭建临时关键建筑和过渡安置房;组织开展工程震害考察;负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冕宁火车站、县汽车客运公司、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牵头组建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震后被毁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对公路范围内地质灾害险情应急监测、处置;协助开展交通管制;负责地震应急救援救助工作中的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协调运力开展抢险救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工作;负责全县道路相关设施的灾害损失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主管行业领域震后水利工程抢险、河道疏浚和次生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水利设施修复工作;负责检查、监测灾区农村饮用水源,组织灾区应急供水工作;负责做好受灾地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全县水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害损失评估统计上报和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震后灾区农业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农业生产,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动物疫病防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负责配合发改局保障受灾期间农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负责种子、动物疫苗、消毒药品等救灾物资的调拨;负责灾后重建和灾后生产恢复相关工作。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乡民居房屋、建筑物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负责因灾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的监测识别工作,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商务和外事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疏散、转移、安置在灾区工作、旅游的国(境)外人员,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领事条约及时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驻华机构通报有关情况;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境)外来新闻记者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物资保障和市场供应,对商贸企业、市场损毁情况进行核实统计上报。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境)外搜索与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确认国(境)外遇难人员身份、协调外事机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宣传部开展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景区内游客和旅游团队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文物等灾损数据调查统计和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负责牵头组建医疗卫生防疫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20”系统医疗救助接报信息;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因灾受伤人员救治转诊、心理疏导干预和疫病隔离封锁等工作;组织调度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死亡人员尸体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各类医疗机构的灾害损失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外援医疗卫生防疫队伍的协调工作;做好灾区药品医疗器械保供;负责县内外医药器械捐赠接收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群众安置及物资保障组和灾害损失评估组;负责全县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驻冕部队和国家、省、州驻冕单位参与全县抗震救灾工作;负责与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救援队伍的接洽、协调和安排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和次生衍生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影响人员搜救的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县域内应急救援队伍调动和衔接外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县内外应急救援物资的分配、运输、调拨、发放;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和直升机停机坪的启用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五有”;负责震情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前后方指挥部搭建和应急通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风险排查、应急处置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中央、省、州各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负责因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总结;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维护灾区物资供应和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协助县内外医药器械捐赠接收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林业和草原灾情信息,做好林业草原领域的抗震救灾、火情排查等工作; 负责全县山林、园林、草原等林草产业的灾害损失评估,负责组织灾后森林、草原生态修复工作;负责震后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防办:组织协调应急通讯车保障应急通讯;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建灾情监测研判组;负责震情速报、现场地震监测、震情跟踪和地震趋势判定,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灾害调查,配合开展烈度调查,跟踪反馈烈度调查工作进展;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配合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负责牵头组建社会管理服务组;组织、动员、管理县内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物资发放、帐篷搭建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红十字会:筹措社会资金物资开展救灾捐助;负责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管理,并按规定做好调运、发放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地震灾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抗震救灾、地震科普等相关信息;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武部:统筹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民兵等力量参加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秩序;组织协调民兵参加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武警中队:组织武警官兵参加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点目标的警戒;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震后人员搜救工作;做好地震引发的火灾扑救工作,参与其他次生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州“119”系统抢险救援接报信息;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川安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凉山供电公司、西昌电力股份公司、中国电信冕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冕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冕宁分公司、铁塔冕宁分公司:负责组织供区内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抢修恢复供区内电力设施设备;负责地震应急救援救灾中应急供电工作,为重要场所、救援现场及集中安置点提供临时电源;负责抢修通信设施设备;负责各基础运营企业核查通信受损情况和灾区用户数量,通过手机短信等手段向公众发布地震预测预警、应急救援、科普宣传等信息;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保障抗震救灾通讯需求;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统计局: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相关部门收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和灾害损失评估情况;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城市管理局(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城镇维护管理和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过渡性安置点建设;组织协调县内外基础设施和供水工程抢险队伍,对被毁坏的城镇基础设施及供水设施,进行抢险、抢修,保障城镇交通运输畅通和生产、生活用水;负责全县城镇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城镇灾后重建项目的清理、管理及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其他县级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负责本部门、单位抗震救灾自救互救及人员安置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单位、系统及外来对口援助队伍的救援安排工作,集合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听候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5
五支地震应急力量调动办法
冕宁县重特大地震交通运输保障组
力量调动办法
根据冕宁县行政区域情况,应对重特大地震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力量调动,分为雅砻江片区、高阳片区、泸沽片区
一、雅砻江片区发生地震(包括新兴乡、健美乡、和爱乡、棉沙镇、锦屏镇、里庄镇、磨房沟镇)
(一)道路保通
1.发生地震后由坎到底养护站站长张训华带队,带领瓦屋养护站6名职工、麦地养护站6名职工、坎到底养护站3名职工和里庄养护站2名共17名职工赶赴重灾区,并调动西昌市云开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位于锦屏镇太平沟村)装载机5台、挖掘机10台、自卸车10辆、吊车3辆进行先期道路抢险保通。若张训华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测记员童广林接替履行职责。
2.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陈再强带领中心机关26人,迅速赶赴灾区,组织开展前期道路抢通处置。若陈再强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主任付益礼接替履行职责。
(二)道路施工秩序维护工作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俊带领10人执法人员赶赴灾区,负责道路抢通施工秩序维护。若大队长王俊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大队长石哲接替履行职责。
(三)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朱勇带领交通警察26人赶赴灾区,负责灾区道路救援道路、应急运输通道交通管制。若大队长朱勇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大队长王宁接替履行职责。
(四)运输保障工作队
1.人员运输:冕宁县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付志国迅速组织带领20辆客运车辆,按照交通运输保障组指挥部下达指令,负责人员疏散、应急抢险人员运输;若总经理付志国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总经理苟宁接替履行职责。
2.物资运输:冕宁县茂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惠安镇)总经理方天友带领16辆货运车辆按照交通运输保障组指挥部下达指令,负责应急物资运输。若总经理方天友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指定人员接替履行职责。
二、高阳片区发生地震(包括高阳街道、若水镇、惠安镇、大桥镇、彝海镇、复兴镇)
(一)道路保通
发生地震后由陈再强主任带领机关26名职工、机化站13名职工、若水养护站10名职工、拖乌养护站5名职工、中心养护站3名职工、曹古养护站3名职工和大桥及宁源养护站2名,共62名职工,装载机3台、挖掘机2台、自卸车3辆,赶赴受灾道路现场,进行前期道路抢险保通,并调动冕宁县名望砂石有限公司(位于若水镇横路村)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冕宁县创惠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位于高阳街道河东村5组)装载机3台、挖掘机3台、自卸车6辆、吊车1台,茂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惠安镇)载机1台、挖掘机1台、自卸车6辆开展抢险保通。若陈再强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主任付益礼接替履行职责。
(二)道路施工秩序维护工作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俊带领10名执法人员赶赴灾区,负责道路抢通施工秩序维护。若大队长王俊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大队长石哲接替履行职责。
(三)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朱勇带领交通警察26人,负责灾区道路救援道路、应急运输通道交通管制。若大队长朱勇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大队长王宁接替履行职责。
(四)运输保障工作队
1.人员运输:冕宁县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付志国迅速组织带领20辆客运车辆,按照交通运输保障组指挥部下达指令,负责人员疏散、应急抢险人员运输;若总经理付志国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总经理苟宁接替履行职责。
2.物资运输:冕宁县茂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惠安镇)总经理方天友带领16辆货运车辆按照交通运输保障组指挥部下达指令,负责应急物资运输。若总经理方天友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指定人员接替履行职责。
三、泸沽片区发生地震(包括泸沽镇、漫水湾镇、泽远镇、河边镇、宏模镇、石龙镇)
(一)道路保通
1.发生地震后由泸沽养护站站长高国君带领泸沽养护站7名职工、漫水湾养护站6名职工和大梨树养护站8名职工共14名职工进行先期抢险保通,并调动冕宁县大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孙水村)装载机2台、挖掘机2台,自卸车3辆进行先期抢险保通。若高国君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测记员胡强接替履行职责。
2.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陈再强带领中心机关26人,装载机3台、挖掘机2台、自卸车3辆迅速赶赴灾区,组织开展前期道路抢通处置。若陈再强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主任付益礼接替履行职责。
(二)道路施工秩序维护工作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俊带领10名执法人员赶赴灾区,负责道路抢通施工秩序维护。若大队长王俊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大队长石哲接替履行职责。
(三)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朱勇带领交通警察26人,负责灾区道路救援道路、应急运输通道交通管制。若大队长朱勇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大队长王宁接替履行职责。
(四)运输保障工作队
1.人员运输:冕宁县安宁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唐波带领10辆客运车辆、嫦娥奔月运输公司刘雪梅带领5辆客运车辆,负责人员疏散、应急抢险人员运输。冕宁县安宁营运有限责任公司陈军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陈军接替履行职责。冕宁县嫦娥奔月运输公司总经理刘雪梅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车队队长陈伟接替履行职责。
2.物资运输:冕宁大齐运输有限公司温大齐(位于石龙镇)带领货运车辆3辆、凉山州远南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杨华(位于漫水湾镇)带领货运车辆2辆负责应急物资运输。冕宁县大齐运输有限公司温大齐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指定人员接替履行职责。冕宁县远南运输运输有限公司杨华因重大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则由指定人员接替履行职责。
冕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重特大地震抢险救援组力量调动办法
一、响应机制
冕宁县发生重特大地震时,抢险救援组自动激活响应,收拢集结队伍整理装备,卫星电话管理人员开机对星前往室外开阔地段等待指令,按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开赴灾区开展人员搜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撤离疏散。
二、力量调动
(一)雅砻江片区(包括新兴乡、健美乡、和爱乡、棉沙镇、锦屏镇、里庄镇、磨房沟镇)
1.各乡镇组织各自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开展辖区内人员搜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撤离疏散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专业救援力量的引导工作。
2.县综合应急救援南河分队33人分为2组,第1组16人由分队长扎西蓬聪带队负责新兴乡、健美乡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17人由副队长阿什尼姑子带队负责锦屏镇、和爱乡、棉沙镇应急救援工作;县综合应急救援里庄分队25人分为2组,第1组13人由分队长周作涛带队负责磨房沟镇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12人由副队长戢东平带队负责里庄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地震发生后,各组组长带队第一时间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先期处置,优先救援学校、医院人员密集等场所,实行边行动边报告,先行动后补报的原则,并及时将受灾情况初报救援组,视情向抢险救援组组长提出救援力量增援需求。各救援队(组)服从抢险救援组指挥、调动。
3.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武宏带领62人、安能救援大队长肖迪带领20人,合计82人,开赴震中(重灾区)乡镇专业救援;
4、县综合应急救援高阳分队76人、县综合应急救援泸沽分队31人、县综合应急救援漫水湾分队20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搜救和撤离疏散等救援工作,救援工作完成后按指挥部指令增援雅砻江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5.其他各专业救援队伍按指挥部指令开展道路、通讯、电力等抢险救援工作。
(二)高阳片区(包括高阳街道、若水镇、惠安镇、大桥镇、彝海镇、复兴镇)
1.各乡镇(街道)组织各自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开展辖区内人员搜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撤离疏散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专业救援力量的引导工作。
2、县消防救援大队49人(驻县城)分为3组,第1组25人由教导员刘建带队负责惠安镇、大桥镇、彝海镇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15人由大队长李武宏带队负责高阳街道应急救援工作、第3组9人由高阳救援站站长陈江带队负责若水镇应急救援工作。复兴镇消防救援站6人由站负责人陈松带队负责复兴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安能救援驻冕大队20人分为2组,第1组10人由队长肖迪带队配合高阳消防救援站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10人由副队长李海龙带队配合复兴消防救援站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县综合应急救援高阳分队76人分为4组,第1组27人由大队长陈晓峰带队负责高阳街道、若水镇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25人由教导员尹刚带队负责彝海镇、大桥镇应急救援工作。第3组12人由高阳分队分队长徐国勇带队负责惠安镇应急救援工作。第4组12人由高阳分队副队长鲁小龙带队负责复兴镇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发生时,各组组长带队第一时间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先期处置,优先救援学校、医院人员密集等场所实行边行动边报告,先行动后补报的原则,并及时将受灾情况初报救援组,视情向抢险救援组组长提出救援力量增援需求。各救援队(组)服从抢险救援组指挥、调动。
5.县综合应急救援泸沽分队31人,县综合应急救援漫水湾分队20人,综合应急救援南河分队33人,县综合应急救援里庄分队25人,泸沽消防救援站7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搜救和撤离疏散等救援工作,救援工作完成后按指挥部指令增援高阳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6. 其他各专业救援队伍按指挥部指令开展道路、通讯、电力等抢险救援工作。
(三)泸沽片区(包括泸沽镇、漫水湾镇、泽远镇、河边镇、宏模镇、石龙镇)
1.各乡镇组织各自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开展辖区人员搜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撤离疏散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专业救援力量的引导工作。
2.泸沽消防救援站7人由站负责人马惹补子带队负责泸沽镇应急救援工作。
3、县综合应急救援泸沽分队31人分为2组,第1组16人由泸沽分队长杨盟带队负责泸沽镇、石龙镇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15人由副队长姚浩凡带队负责宏模镇、河边镇应急救援工作。县综合应急救援漫水湾分队20人分为2组,第1组10人由漫水湾分队队长瓦扎大尔子带队负责漫水湾镇应急救援工作,第2组10人由副队长李海科带队负责泽远镇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发生时,各组组长带队第一时间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先期处置,优先救援学校、医院人员密集等场所实行边行动边报告,先行动后补报的原则,并及时将受灾情况初报救援组,视情向抢险救援组组长提出救援力量增援需求。各救援队(组)服从抢险救援组指挥、调动。
4. 县消防救援大队高阳消防救援站49人、复兴镇消防救援站6人、安能救援驻冕大队20人、县综合应急救援高阳分队76人,县综合应急救援南河分队33人,县综合应急救援里庄分队25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搜救和撤离疏散等救援工作,救援工作完成后按指挥部指令增援泸沽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5. 其他各专业救援队伍按指挥部指令开展道路、通讯、电力等抢险救援工作。
县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紧急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刘建 | 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兼教导员 | 13778660022 |
B李武宏 |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 13981510075 |
陈江 | 县高阳街道消防救援站站长 | 15984966701 |
陈松 | 县复兴镇消防救援站负责人 | 13350578933 |
马惹补子 | 县泸沽镇消防救援站负责人 | 15184367205 |
A陈晓峰 |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长 | 13881580050 |
B尹 刚 | 综合应急救援教导员 | 18140435565 |
雅砻江片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紧急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扎西蓬聪 | 综合应急救援南河分队长 | 18191799792 |
B阿什尼姑子 | 综合应急救援南河副分队长 | 18398493528 |
A周作涛 | 综合应急救援里庄分队长 | 18328810837 |
B戢东平 | 综合应急救援里庄副分队长 | 15082299882 |
安能救援驻冕大队紧急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肖迪 | 安能集团驻冕大队大队长 | 15608184136 |
B李海龙 | 安能集团驻冕大队副队长 | 15108227472 |
高阳片区县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徐国勇 | 综合应急救援高阳分队长 | 13335373585 |
B鲁小龙 | 综合应急救援高阳副分队长 | 18308224941 |
泸沽片区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杨盟 | 综合应急救援泸沽分队长 | 13881585885 |
B姚浩凡 | 综合应急救援泸沽副分队长 | 14726659173 |
A瓦扎大尔子 | 综合应急救援漫水湾分队长 | 18280674311 |
B李海科 | 综合应急救援漫水湾副分队长 | 15760225454 |
冕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重特大地震医疗卫生防疫组力量调动办法
一、响应机制
冕宁县发生重特大地震时,医疗卫生防疫组自动激活响应,收拢集结队伍整理装备,卫星电话管理人员开机对星前往室外开阔地段等待指令,按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指令开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二、力量调动
(一)高阳片区(包括高阳街道、若水镇、惠安镇、大桥镇、彝海镇、复兴镇)
1.高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负责人闵捷和医生朱宗发为AB角,组织高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队伍38人开展高阳街道先期医疗救治工作;若水镇卫生院院长李沛强与副院长吉小丽为AB角,组织若水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6人开展若水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惠安镇卫生院院长罗加勇与副院长邓邦丽为AB角,组织惠安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9人开展惠安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大桥中心卫生院院长卢晓诚与副院长喻伟为AB角,组织大桥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34人开展大桥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彝海镇卫生院院长廖开长与副院长周新亮为AB角,组织彝海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23开展彝海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巨龙中心卫生院院长姜峰与副院长张海燕为AB角,组织巨龙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39开展复兴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上级专业医疗卫生防疫力量的引导工作。
2.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高阳片区分队30人分为4个小组,由队长苏正武和副队长袁刚带领执行高阳片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第1小组7人由联络员宋桥带队负责高阳街道应急救援工作,第2小组9人由联络员朱艳带队负责若水镇、复兴镇应急救援工作;第3小组9人由联络员施艳带队负责彝海镇、大桥镇应急救援工作。第4组5人由联络员李琼带队负责惠安镇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发生时,各小组在队长统一带领下第一时间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医疗救治、重伤转移、消杀防疫、疾病控制,实行边行动边报告,先行动后补报的原则,并及时将受灾情况初报救援组,视情向抢险救援组组长提出救援力量增援需求。各医疗卫生防疫小组坚决服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调动。
3.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泸沽片区分队22人,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雅砻江片区分队28人,其他外援医疗救援力量,做好辖区内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按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指令增援高阳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4.急救中心做好医疗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二)泸沽片区(包括泸沽镇、漫水湾镇、泽远镇、河边镇、宏模镇、石龙镇)
1.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主持)邓天国与泸沽镇卫生院院长王芳菊为AB角,组织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和泸沽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50人开展泸沽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沙坝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邓云与副院长孙茹为AB角,组织沙坝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39人开展漫水湾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泽远镇卫生院院长朱鲸竹与副院长夏文琼为AB角,组织泽远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1人开展泽远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河边镇卫生院院长欧 艳与医生谢怡为AB角,组织河边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4人开展河边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宏模镇卫生院院长倪邦雄与副院长赵小莉为AB角,组织宏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2人开展宏模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石龙镇卫生院院长吴芳与副院长卢福来为AB角,组织石龙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6人开展石龙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上级专业医疗卫生防疫力量的引导工作。
2.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泸沽片区分队22人分为4个小组,由队长邓总发和副队长邓敏带领执行泸沽片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第1小组7人由联络员陈敏带队负责泸沽镇、石龙镇应急救援工作,第2小组5人由联络员朱晓萍带队负责宏模镇、河边镇应急救援工作。第3小组5人联络员吴勇带队负责漫水湾镇应急救援工作,第4组5人由联络员罗旭带队负责泽远镇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发生时,各小组在队长统一带领下第一时间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医疗救治、重伤转移、消杀防疫、疾病控制,实行边行动边报告,先行动后补报的原则,并及时将受灾情况初报救援组,视情向抢险救援组组长提出救援力量增援需求。各医疗卫生防疫小组坚决服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调动。
3.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高阳片区分队30人,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雅砻江片区分队28人,其他外援医疗救援力量,做好辖区内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按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指令增援泸沽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4.急救中心做好医疗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三)雅砻江片区(包括新兴乡、健美乡、和爱乡、棉沙镇、锦屏镇、里庄镇、磨房沟镇)
1.新兴乡卫生院院长邓天和与办公室主任余姣姣为AB角,组织新兴乡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7人开展新兴乡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健美乡卫生院院长王瑞与办公室主任俄木色俄为AB角,组织健美乡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7人开展健美乡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和爱藏族乡卫生院医生(主持工作)陈盛菊与医生拉金川为AB角,组织和爱藏族乡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5人开展和爱藏族乡先期医疗救治工作;棉沙镇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张光菊与医生欧阳玫为AB角,组织棉沙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9人开展棉沙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泸宁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贾茂辉与副院长周春利为AB角,组织泸宁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40人开展锦屏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里庄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周长发与副院长陈光贤为AB角,组织里庄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33人开展里庄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磨房沟镇卫生院院长廖宗映与医生邓娣梅为AB角,组织磨房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17人开展磨房沟镇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上级专业医疗卫生防疫力量的引导工作。
2.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雅砻江片区分队28人分为4个小组,由队长李剑成和副队长王仕聪带领执行雅砻江片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第1小组7人由联络员宋华带队负责新兴乡、健美乡应急救援工作;第2小组11人由联络员汪小梅带队负责锦屏镇、和爱乡、棉沙镇应急救援工作;第3小组4人由联络员李向希带队负责磨房沟镇应急救援工作;第4小组6人由联络员杨小吉带队负责里庄镇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地震发生时,各小组在队长统一带领下第一时间赶赴责任区域开展医疗救治、重伤转移、消杀防疫、疾病控制,实行边行动边报告,先行动后补报的原则,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组,视情向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提出救援力量增援需求。各医疗卫生防疫小组坚决服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调动。
3.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高阳片区分队30人,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泸沽片区分队22人,其他外援医疗救援力量,做好辖区内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按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指令增援雅砻江片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4.急救中心做好医疗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高阳片区分队紧急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苏正武 |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 18111075322 |
B袁刚 | 县人民医副院院长 | 18009023323 |
朱艳 | 县委艾防办专职副主任 | 18011086899 |
李琼 | 县卫生健康局项目股股长 | 18981587102 |
宋桥 |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 13378388870 |
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泸沽片区分队: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邓宗发 |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 18191799792 |
B邓敏 | 县妇计中心副主任 | 15378142563 |
邓天国 | 县第二人民医院(主持) | 13340976915 |
陈时洪 | 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 18908152280 |
陈敏 | 县卫健局妇幼股股长 | 18981585177 |
县级医疗卫生防疫组雅砻江片区分队: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李剑成 | 县卫健局副局长 | 13378371155 |
B王仕聪 | 县中医医院党支部书记 | 18989252500 |
汪小梅 | 县卫健局中医股股长 | 18113311868 |
冕宁县应对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救灾物资调动办法
一、分布情况
全县共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10个,其中县级物资储备库1个,县级物资储备分库1个,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8个。分别为:冕宁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冕宁县物资储备林里分库。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储备点8处,分别为彝海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大桥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棉沙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里庄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漫水湾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锦屏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健美乡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磨房沟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冕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主要物资储备为:棉被7512床,折叠床2798张,救灾帐篷588顶,成人防寒服608套,防潮垫2768张,儿童防寒服3687套,成人单衣4960套,彩条布1617件,大衣1991件,其中省前置棉被4000床、州前置棉被3300床、州前置折叠床1900张、州前置帐篷300顶、州前置防寒服1500套、州前置成人单衣3200套、州前置彩条布1500件。
县级物资储备林里分库储备物资:棉被1470床,棉大衣500件,睡袋500套,成人防寒服500套,救灾帐篷800顶,折叠床9000张,其中省前置救灾帐篷600顶、折叠床9000张。
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储备点8处,储备前置救灾物资:棉被750床、棉大衣1090件、成人单衣3600套、折叠床850张、防潮垫706张、应急照明灯组8套等。
二、调动办法
各物资前置库在地震发生时,应按照“就近调拨,就近保障”原则,在满足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视情况向邻地受灾乡镇调动前置物资。
(一)雅砻江片区(包括新兴乡、健美乡、和爱乡、棉沙镇、锦屏镇、里庄镇、磨房沟镇)
1.健美乡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负责保障新兴乡及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锦屏镇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负责保障和爱乡及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棉沙镇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负责保障和爱乡及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里庄镇、磨房沟镇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优先保障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视情况向邻地受灾乡镇调动前置物资。
(二)高阳片区(包括高阳街道、若水镇、惠安镇、大桥镇、彝海镇、复兴镇)
1.冕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负责保障若水镇、高阳街道、惠安镇、复兴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大桥镇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负责保障惠安镇及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彝海镇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负责保障复兴镇及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三)泸沽片区(包括泸沽镇、漫水湾镇、泽远镇、河边镇、宏模镇、石龙镇)
1.冕宁县级物资储备林里分库负责保障泸沽镇、河边镇、宏模镇、石龙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2.漫水湾镇应急救灾物资前置库负责保障泽远镇及本辖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附件:《冕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联络清单》
冕宁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信息表
序号 | 仓库名称(全称) | 仓库管理机构(全称) | 仓库级别 | 仓库类型 | A角 | 联系电话 | B角 | 联系电话 | 仓库地址 | 经纬度 | 库房面积 | 备注 |
1 | 冕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 冕宁县应急管理局 | 县级 | 救灾仓库 | 张朝驰 | 13981569376 | 王勇 | 18981515558 | 冕宁县高阳街道办文化路138号 | 北纬28°56东经102°15 | 960㎡ | |
2 | 冕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林里分库 | 冕宁县应急管理局 | 县级 | 救灾仓库 | 张朝驰 | 13981569376 | 王勇 | 18981515558 | 冕宁县原林里乡政府 | 北纬28°47′;东经102°17′ | 300㎡ | |
3 | 冕宁县彝海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彝海镇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彭绪平 | 18481527010 | 邱金武 | 18090660829 | 彝海镇曹古村曹古大桥 | 北纬28°64′;东经102°24′ | 40㎡ | |
4 | 冕宁县里庄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里庄镇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胡天宝 | 15884029399 | 苏琨 | 14780644737 | 里庄镇里庄街85号 | 北纬28°13′;东经101°51′ | 30㎡ | |
5 | 冕宁县棉沙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棉沙乡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田宇勇 | 19982477717 | 达久尔补 | 18383475133 | 棉沙镇人民政府内 | 北纬28°45′;东经101°87′ | 50㎡ | |
6 | 冕宁县大桥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大桥镇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陈富刚 | 13795665150 | 余小文 | 18882887088 | 大桥镇宁源街39号 | 北纬28°75′;东经102°15′ | 40㎡ | |
7 | 冕宁县沙坝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漫水湾镇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朱宗伟 | 18009001228 | 余祖红 | 15282990708 | 漫水湾镇沙坝社区虎坎路24号 | 北纬28°11′;东经102°6′ | 30㎡ | |
8 | 冕宁县健美乡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健美乡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杨易祥 | 18981512028 | 邓志刚 | 19115725240 | 健美乡洛基村3组40号 | 北纬28°21′;东经101°41′ | 50㎡ | |
9 | 冕宁县磨房沟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磨房沟镇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冯亮贵 | 17311776277 | 邹登祥 | 13734928388 | 磨房沟镇庄子村6组 | 北纬28°17′;东经101°81′ | 50㎡ | |
10 | 冕宁县锦屏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点 | 锦屏镇人民政府 | 乡级 | 救灾仓库 | 拉金宏 | 15756840516 | 吴凯 | 18048996777 | 锦屏镇正街83号 | 北纬28°28′;东经101°51′ | 60㎡ |
冕宁县应对重特大地震治安维稳组警调动办法
根据冕宁县地域分布、交通路网结构、警力分布情况,将全县分为三个区域,实施区域支援救灾,主要力量为发生地派出所,支援力量为邻地派出所和局机关挂包派出所的各大队构成,110情指中心负责灾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10”系统救助接报信息。由治安维稳组长任指挥长负责警力调动,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和组织警力参加抢险救援等工作。
一、雅砻江片区发生重特大地震(包括棉沙派出所、锦屏派出所、里庄派出所,负责区域为新兴乡、健美乡、和爱乡、棉纱镇、锦屏镇、里庄镇、磨房沟镇)
1.雅砻江片区各派出所救援分为3组,第1组16人由棉纱所长曲比依合带队,负责新兴乡、健美乡、和爱乡、棉纱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第2组12人由锦屏所长邓方勇带队,负责锦屏镇救援工作和治安维稳;第3组11人由里庄所长余德军带队,负责里庄镇、磨房沟镇救援工作和治安维稳。
2.县局机关由经侦、政工余龙大队长带队8人支援棉纱派出所,刑侦张云大队长带队5人支援锦屏派出所,政保练鑫大队长带队4人支援里庄派出所。
3.地震发生时,高阳片区和泸沽片区先完成本辖区灾后治安维稳工作和抢险救援工作后,听从治安维稳组组长的统筹安排。
二、高阳片区发生重特大地震(包括高阳派出所、若水派出所、大桥派出所、彝海派出所管辖:高阳街道、若水镇、惠安镇、大桥镇、彝海镇、)
1.高阳片区各派出所救援分为4组,第1组20人由高阳所长高威带队,主要负责高阳街道、惠安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第2组9人由若水所长罗浩带队,主要负责若水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第3组8人由大桥所长王开林带队,主要负责大桥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第4组8人由彝海所长沈勇带队,主要负责彝海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
2.局机关由特巡警大队长吴宵带队25人支援高阳派出所、警务保障室主任王国强支援若水派出所,法治教导员刘海斌带队4人支援大桥派出所,森警熊成海带队8人支援彝海派出所。
3.地震发生时,雅砻江片区和泸沽片区先完成本辖区灾后治安维稳工作和抢险救援工作后,听从治安维稳组组长的统筹安排。
三、泸沽片区发生重特大地震(包括泸沽派出所、石龙派出所、复兴派出所、沙坝分局、漫水湾派出所管辖:泸沽镇、漫水湾镇、泽远镇、河边镇、宏模镇、石龙镇、复兴镇)
1.泸沽片区各派出所救援分为3组,第1组20人由泸沽所长邓辉带队,主要负责泸沽镇、河边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第2组12人由石龙所长武开胜带队,主要负责石龙镇、宏模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第3组8人由复兴所长谢小东带队,主要负责复兴镇;第4组30人由漫水湾所长陈子富带队,主要负漫水湾镇、泽远镇应急救援和治安维稳工作。
2.局机关由治安大队长胡正祥带队8人支援泸沽派出所,网安杨习恩带队6人支援石龙派出所,禁毒大队长洪涛带队4人支援复兴派出所,出入境大队大队长李天明带队4人支援漫水湾派出所。
3.地震发生时,高阳片区和雅砻江片区先完成本辖区灾后治安维稳工作和抢险救援工作后,听从治安维稳组组长的统筹安排。
雅砻江片区派出所及局机关大队救援队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曲比依合 | 棉沙派出所所长 | 15882756725 |
B余龙 | 经侦大队大队长 | 19915792905 |
C宋洪远 | 政工室主任 | 13981509528 |
A邓方勇 | 锦屏派出所所长 | 13684368008 |
B张云 | 刑侦大队大队长 | 15181571999 |
A余德军 | 里庄派出所所长 | 13882458808 |
B练鑫 | 政保大队大队长 | 18981555179 |
高阳片区派出所及局机关大队救援队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高威 | 高阳派出所所长 | 15882756725 |
B吴宵 | 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 18892860988 |
A罗浩 | 若水派出所所长 | 13981533040 |
B王国强 | 警务保障室主任 | 18981555216 |
A王开林 | 大桥派出所所长 | 17828590000 |
B刘海斌 | 法制大队教导员 | 18981555298 |
A沈勇 | 彝海派出所所长 | 13881532000 |
B熊成海 | 森警大队大队长 | 13778608299 |
泸沽片区派出所及局机关大队救援联系人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A邓辉 | 泸沽派出所所长 | 13881505333 |
B胡正祥 | 治安大队大队长 | 18981555302 |
A武开胜 | 石龙派出所所长 | 15882769096 |
B杨习恩 | 网安大队大队长 | 18981555252 |
A谢晓东 | 复兴派出所所长 | 13981557737 |
B洪涛 | 禁毒大队大队长 | 18981555278 |
A陈子富 | 漫水湾派出所所长 | 18728983597 |
B李天明 | 出入境大队大队长 | 13881573876 |
县局领导救援队联系电话:
姓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吴柯 | 公安局政委 | 19160270217 |
马金柱 | 公安局副局长 | 15283483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