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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宁河冕宁县复兴镇段河湖管理范围线调界成果的公布

发布时间: 2024- 08- 13 15: 47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关于“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的规定,四川省水利厅原则同意安宁河冕宁县复兴镇段k268+688 至 k271+208按照堤防工程管理范围调整河道管理范围,并于2024年7月24日以(川水函〔2024〕928 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安宁河冕宁县复兴镇段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了批复。

一、调界情况公布

此次调界范围公布:安宁河K268+688至K271+208 段长2520m。上起复兴镇建设村彩虹桥上游70m,起点坐标为 (E102°11’27.39”,N28°30’20.94”),下至复兴镇建设村连心桥下游1.1km,终点坐标为 (E102°10’53.47",N28°29’18.65"),彩虹桥至连心桥段河长1350m;新建堤防长3.484km(左岸堤防1284.92m,右岸堤防2199.05m)。

(一)原划界范围

1、原划界范围为安宁河K268+688至K271+208 段,原河道管理范围线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河流、渠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划定。

(二)调界成果

本次调界河段为安宁河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段,根据冕宁县行政区划,划界范围为:安宁河K268+688至K271+208段,实际调整管理范围线2520米。

主要调整段为:安宁河K268+688至K271+208 段长2520m。上起复兴镇建设村彩虹桥上游70m,起点坐标为 (E102°11’27.39”,N28°30’20.94”),下至复兴镇建设村连心桥下游1.1km,终点坐标为 (E102°10’53.47",N28°29’18.65"),彩虹桥至连心桥段河长1350m;新建堤防长3.484km(左岸堤防1284.92m,右岸堤防2199.05m)。此新建河堤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4级。

二、调界调整标准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T778—2019)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有关规定,此次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安宁河桩号K268+688至K271+208段,属于一般乡镇及乡村河段,原定防洪标准为采用10年一遇;因本工程河段已批复的“凉山州冕宁县安宁河复兴镇建设村彩虹桥至连心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凉山州冕宁县安宁河建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本次调界管理范围线按照设计堤防进行调整,故采取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2、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现状堤脚线清晰,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3、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规定,护堤地宽度应当从堤脚计起,背水侧护堤地宽度一级堤防为二十至三十米,二、三级堤防为十至二十米,四、五级堤防为五至十米。

4、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河流、渠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安宁河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段河湖管理范围界线调整报告。

三、公布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冕宁县水利局提出宝贵意见。

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安宁河冕宁县复兴镇段河道管理范围线的批复》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冕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冕宁县四大班子1楼四长办)

联系人: 罗代琼

联系电话:1991574566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771930614@qq.com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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