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桥水库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
07-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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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桥水库的通告
为保护大桥水库水资源水环境,保障大桥水库安全运行和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大桥水库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一、大桥水库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渔业、植被等资源属于国家(集体)所有,受法律保护。
二、禁止一切破坏大桥水库水环境(生态保护林、生态草甸等)和生态平衡的活动。
三、严禁所有非工作人员、社会车辆进入库区管理范围;严禁在库区管理范围内从事野炊、烧烤、露营、留宿等违反库区安全环保管理的活动;严禁在水库水域内从事戏水、游泳、划船以及其它有溺水危险的行为。
四、严禁在大桥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及周边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弃渣、尾矿和各类固体废弃物,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以及其他危及大桥水库工程安全和污染水体的行为。
五、严禁在库区水域从事电、毒、炸鱼(虾)、违规钓鱼等违法行为,严禁在库区从事未经授权的任何捕捞作业。
六、严禁破坏水利设施和侵占库区资源,严禁侵占泄水或行洪通道,严禁耕种或者使用库水消落露出水面的土地。违反以上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特此通告
冕宁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冕宁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
大桥水库管理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