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城区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规范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6年春节将至,为丰富广大群众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方便节日商品供应,拓展周边游客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年货的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在人民路、老城区、新城区、草地公园等路段按街道实际情况规划,并进行编号区分,共设置临时摊区369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临时摊区经营范围:水果、对联年画、干货、游乐设施玩具类(小型)、无烟油炸类小吃及冷饮类小吃等。为保障县城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除个别路段外,原则上不得经营需现场加工烧烤、油炸等易产生油烟的食品或超范围经营;套圈类项目不得使用会产生灰尘、粪便、飞毛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家禽。具体经营范围按照《冕宁县城区2026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规划统计表》实施。
三、经营时间:
(一)对联年画、干货类经营期限: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6日(共计10天)。
(二)水果、无烟油炸小吃、冷饮类、游乐设施玩具类(小型)、套圈类经营期限: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23日(共计17天)。
临时摊区设置期限以经营户申请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人行道和公共空间设立市场和摊区,一经发现,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罚款。
四、报名及审批流程: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县城市管理局5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3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二)所需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在规定时段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临时性活动占道申请表》,因临时摊区数量有限,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审批,批完即止。
(三)审批流程: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到县城市管理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冕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冕宁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冕发改价格〔2019〕77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3号)文件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缴纳费用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5元/㎡/天,城市道路占用费0.2元/㎡/天),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设摊经营。
(四)缴费地点及缴费时间:
1.垃圾处置费:政务中心一楼税务局办事窗口(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占道费: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四楼财务室(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注意事项:
(一)为规范管理,督促摊主在经营期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摊区周边秩序和卫生整洁有序,申请人需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申请人在经营期间要自觉遵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冕宁县城形象,若有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一经发现由县城市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若有违反3次及以上的直接取缔摊位。
附件:冕宁县城区2026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摊区规划统计表
特此通告。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