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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 02- 19 20: 15浏览次数:

冕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的通告

当前已进入严令禁火期,为深刻汲取近日全国各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节日秩序,现就冕宁县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时间:自2026年2月20日0时起,全县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二、禁放时间:自2026年2月21日0时起(除3月3日元宵节外),全县全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三、2026年3月3日元宵节,在限定区域内、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燃放烟花爆竹。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

举报电话:

冕宁县应急管理局(0834-6761755)

冕宁县公安局(0834-6727110)

特此通告。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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