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
02-
19
20:
15浏览次数:
冕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的通告
当前已进入严令禁火期,为深刻汲取近日全国各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节日秩序,现就冕宁县全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时间:自2026年2月20日0时起,全县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二、禁放时间:自2026年2月21日0时起(除3月3日元宵节外),全县全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三、2026年3月3日元宵节,在限定区域内、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燃放烟花爆竹。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
举报电话:
冕宁县应急管理局(0834-6761755)
冕宁县公安局(0834-6727110)
特此通告。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