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
03-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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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县气温持续攀升,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黄、橙色大风预警,天气干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省、州、县连续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橙色预警,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原定3月3日元宵节的烟花爆竹燃放时段及全县设置的所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区域)。
二、即日起至6月30日冕宁县全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安全环境。
举报电话:冕宁县公安局(0834-6727110),冕宁县应急管理局(0834-6761755)。
特此通告。
冕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