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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民政局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 03- 20 09: 01浏览次数: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保障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 <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6〕7号)精神,从1月1日起,正式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实际居住在冕宁县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专业机构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均可申请本补贴。

除外情形: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提升行动项目等特定政策待遇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形式与标准

1.补贴形式: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平台(含APP及小程序)按月发放。审核通过后,首月电子消费券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后续每月1日自动续发,消费券仅限当月使用,次月自动失效。

2.补贴标准:电子消费券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费用的30%—60%,当月最高抵扣额度以券面载明信息为准,可用于抵扣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中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三、补贴使用范围

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支付以下养老服务个人自付费用,具体服务由我县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

1.居家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等。

2.社区养老服务:日间托养、短期托养、助餐等。

3.机构养老服务:长期托养(入住30天以上)、短期“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的床位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实施过程中,补贴项目内容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

四、申请与评估流程

1.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亲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可通过“民政通”平台线上注册并提交申请,针对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人,乡镇(街道办)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

2.能力评估:冕宁县民政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评估工作。

五、实施时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部署统一实施。

六、咨询电话

冕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316室)0834-6723477

                                      冕宁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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