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9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民族自治州首部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凉山州在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是我州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大成果。为推动《条例》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特制定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制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共35条,主要是对《凉山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原则性、概括性的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围绕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制定具体优化措施,同时明确县(市)和州级部门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主要内容
(一)政务环境方面。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体系,要求州、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除特殊事项外,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理。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依托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与应用工作,加快推进新办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三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每年梳理并更新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发布展示;对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
(二)法治环境方面。一是维护公平竞争,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并强化结果运用和经验推广;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须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遵守审查程序。二是规范涉企执法,严禁行政执法部门随意给予企业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禁止简单粗暴执法;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要求企业垫资建设,着力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依托凉山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保护市场主体名誉权和商业信誉;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主动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有效解决企业困难问题。
(三)要素环境方面。一是强化金融保障,常态化组织银企对接,规范运作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建立与省级基金、市场化基金的联动跟投机制。二是强化用地保障,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三是强化用能保障,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报装服务集成办理;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建立故障抢修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省级及以上用能权交易平台依法开展用能权交易,优化能源资源配置。
(四)创新环境方面。一是实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吸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来凉创新创业。二是支持企业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技能人才晋升通道。三是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共同体,提升人才供给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四是维护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预审备案辅导、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开展维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